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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9月份心理健康服务的通告

编辑日期:2021年09月01日 10:34    编辑:李晶晶  核稿:   终审: 刁文彬    来源: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和全体同学:

为帮助学生做好心理调适、提升心理素质,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助力构建和谐校园,本学期学生工作处一如既往地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现将9月份相关安排告知如下:

一、服务形式

(一)个体咨询

个体心理咨询通过“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网络预约,预约日期及心理咨询师安排见表1。

(二)团体心理咨询

咨询师在团体情境下对具有相同或相似心理困扰的来访学生提供心理帮助与指导的一种形式。来访学生心理困扰的解决主要通过成员间的相互交流、相互影响来实现。成员由招募产生,具体招募详情请关注相关通告。

)主题心理沙龙

由咨询师主持的有特定主题的心理座谈会。成员围绕固定主题,畅谈困惑,互相讨论学习。环境较为封闭安全。成员由招募产生,具体招募详情请关注相关通告。

表1:9月心理健康服务一览表

校区

日期

个体心理咨询

团体心理咨询

主题心理沙龙

上午

下午

锦绣校区

9月1日

吴姗姗、黄凤

晋玉、谢威士

9月2日

姚琼

胡哲、李晶晶

尚金梅

尚金梅

9月3日

李晶晶

9月6日

魏宏波、韦小龙

9月7日

尚金梅、李晶晶

9月8日

吴姗姗、黄凤

晋玉、谢威士

李晶晶

李晶晶

9月9日

姚琼

胡哲、李晶晶

尚金梅

尚金梅

9月10日

李晶晶

9月13日

魏宏波、韦小龙

9月14日

尚金梅、李晶晶

9月15日

吴姗姗、黄凤

晋玉、谢威士

李晶晶

李晶晶

9月16日

姚琼

胡哲、李晶晶

尚金梅

尚金梅

9月17日

李晶晶

9月22日

吴姗姗、黄凤

晋玉、谢威士

李晶晶

李晶晶

9月23日

姚琼

胡哲、李晶晶

尚金梅

尚金梅

9月24日

李晶晶

9月27日

魏宏波、韦小龙

9月28日

尚金梅、李晶晶

9月29日

吴姗姗、黄凤

晋玉、谢威士

李晶晶

李晶晶

9月30日

姚琼

胡哲、李晶晶

尚金梅

尚金梅

滨湖校区

9月2日

韦小龙

9月3日

尚金梅

9月6日

李晶晶

9月7日

张玲俐

9月8日

韦小龙

韦小龙

9月9日

韦小龙

9月10日

尚金梅

9月13日

李晶晶

9月14日

张玲俐

9月15日

韦小龙

韦小龙

9月16日

韦小龙

9月17日

尚金梅

9月22日

韦小龙

韦小龙

9月23日

韦小龙

9月24日

尚金梅

9月27日

李晶晶

9月28日

张玲俐

9月29日

韦小龙

韦小龙

9月30日

韦小龙

二、“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系统”常用操作说明

(一)登录操作

1、学校官网登录:学校官网首页——学生工作处或心理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系统——登录页面(360浏览器需调整为“极速模式”)——完善个人信息——个人主页;

2、微信扫码登录:扫描二维码——登录页面——完善个人信息——个人主页;

(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系统二维码)

3、学校官微登录:合肥师范学院官微——校园服务——心理咨询预约——登录页面——完善个人信息——个人主页;

(二)个体心理咨询预约功能操作

1、请提前24小时进行预约;如需取消预约,请至少提前12小时取消。

2、预约心理咨询

个人中心——预约——选择空档咨询师——填写预约信息——提交预约——咨询师确认——预约成功——按时到达指定咨询室接受服务。

3、取消预约

个人中心——预约记录——找到需要取消的预约记录——取消预约——完成。

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服务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锦绣校区

1、地点:锦绣校区图书馆二楼

2、联系人:李晶晶(学生工作处)

3、联系电话:63817443

(二)滨湖校区

1、地点:滨湖校区惟实楼201室

2、联系人:韦小龙(学生工作处)

3、联系电话:62873872

四、如需了解其他服务事宜,请致电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尚金梅、李晶晶。

电 话:63817443。

 

                                                                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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